2025年5月以來,幾家頭部外賣平臺企業以巨額補貼和剛性的平臺規則,掀起了“胡蘿卜和大棒”式促銷浪潮,過度補貼強化了消費者對更低價格的期待。面對來自平臺企業和消費者雙重壓力,大量中小商家被動參與到低價競爭之中,加劇了行業“內卷式”競爭。外賣行業的“補貼大戰”不斷升級,持續引發社會熱議。
作為數字經濟的典型形式,平臺經濟的健康發展和規范運行關乎市場資源配置效率、民生福祉保障與產業創新活力。外賣平臺服務行業是平臺經濟的重要細分領域,具有網絡效應顯著、多邊市場特征突出、數據要素驅動等典型平臺經濟屬性,已深度融入居民日常生活與社會經濟循環,形成了涉及平臺經營者、商家、騎手、消費者等多方主體的復雜生態體系。外賣平臺服務行業的市場競爭狀況不僅涉及傳統市場中的價格競爭、份額爭奪,而且包含算法控制、數據壁壘、生態封鎖等新型競爭形態。為維護平臺經濟領域的公平競爭,提高反壟斷監管與市場競爭狀況的適配度,統籌運用梯次性治理工具,進而實現對平臺經濟反壟斷常態化監管,實現法律效果、經濟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對外賣平臺服務行業市場競爭狀況開展調查、評估,厘清競爭邊界、識別壟斷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對外賣平臺服務行業開展市場競爭狀況調查評估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二條明確賦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組織調查、評估市場總體競爭狀況,發布評估報告”的法定職責,為開展特定行業競爭狀況調查評估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據。對外賣平臺服務行業開展反壟斷市場調查,正是對法定職責的精準落地。通過系統調查外賣平臺行業市場結構、平臺行為、平臺規則、行業生態等影響競爭的關鍵因素,形成全面、權威的市場競爭狀況評估報告,為反壟斷監管提供堅實的事實依據與數據支撐。同時,評估過程本身也是對經營主體競爭行為的合規指引,有助于明確平臺經營者的行為邊界,穩定市場預期,實現“監管有依據、企業有遵循”的良性互動。
其次,對外賣平臺服務行業開展市場競爭狀況調查評估是完善平臺經濟反壟斷常態化監管的具體舉措。目前,我國外賣平臺服務行業“內卷式”競爭加劇、各方高度關注。外賣領域形成不卷質量卷價格、不拼服務拼補貼的非理性競爭生態。在此情境下,先行組織開展行業競爭狀況調查評估,恰恰是一種既能回應社會關切、又能穿透復雜市場行為本質的適配性監管路徑。它既不替代后續可能的法律行動,又能為是否啟動進一步監管執法措施、怎樣優化行業競爭政策提供扎實的依據,從而在行業競爭風險初顯時,以評估先行的方式履行反壟斷監管的預防與規范職能。
最后,開展市場競爭狀況調查評估是域外反壟斷司法轄區的常用做法。借鑒美國、歐盟、英國、澳大利亞、日本等反壟斷司法轄區的實踐,在壟斷風險初顯、社會高度關注的領域,普遍建立起以市場競爭狀況評估為核心的非執法性監管工具。其成果通常以公開報告形式發布,旨在揭示潛在競爭瓶頸、表達監管關注、引導企業主動合規,并通過凝聚社會共識為后續政策制定或針對性執法提供依據。這一做法也代表了全球反壟斷監管范式的重要發展,即從側重于事后處罰向強化事前、事中預防性干預延伸,以實現更靈活、更具適應性的秩序規范效果。
綜上所述,面對外賣平臺服務行業由“補貼大戰”引發的競爭隱憂與商家困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賦予的行業競爭狀況調查評估機制為依托,開展針對外賣平臺服務行業的系統性調查與研究,是當前階段最具適應性、建設性與前瞻性的監管回應。這一路徑與國際普遍采用的“預防性監管”趨勢相契合,有利于及時識別風險、引導合規、凝聚共識,為后續可能需要的梯次化治理措施奠定扎實基礎。因此,推進外賣平臺服務行業市場競爭狀況調查評估,不僅是對平臺經濟競爭生態的“全面體檢”,更是推動形成政府監管、平臺自律、商家協同、社會監督多元共治格局的關鍵一步,有助于在動態發展中持續鞏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平臺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
(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副組長 時建中)
來源網址:https://www.samr.gov.cn/xw/mtjj/art/2026/art_23c656b3b3b54e9f918530d710941de4.html
2025年5月以來,幾家頭部外賣平臺企業以巨額補貼和剛性的平臺規則,掀起了“胡蘿卜和大棒”式促銷浪潮,過度補貼強化了消費者對更低價格的期待。面對來自平臺企業和消費者雙重壓力,大量中小商家被動參與到低價競爭之中,加劇了行業“內卷式”競爭。外賣行業的“補貼大戰”不斷升級,持續引發社會熱議。
作為數字經濟的典型形式,平臺經濟的健康發展和規范運行關乎市場資源配置效率、民生福祉保障與產業創新活力。外賣平臺服務行業是平臺經濟的重要細分領域,具有網絡效應顯著、多邊市場特征突出、數據要素驅動等典型平臺經濟屬性,已深度融入居民日常生活與社會經濟循環,形成了涉及平臺經營者、商家、騎手、消費者等多方主體的復雜生態體系。外賣平臺服務行業的市場競爭狀況不僅涉及傳統市場中的價格競爭、份額爭奪,而且包含算法控制、數據壁壘、生態封鎖等新型競爭形態。為維護平臺經濟領域的公平競爭,提高反壟斷監管與市場競爭狀況的適配度,統籌運用梯次性治理工具,進而實現對平臺經濟反壟斷常態化監管,實現法律效果、經濟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對外賣平臺服務行業市場競爭狀況開展調查、評估,厘清競爭邊界、識別壟斷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對外賣平臺服務行業開展市場競爭狀況調查評估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二條明確賦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組織調查、評估市場總體競爭狀況,發布評估報告”的法定職責,為開展特定行業競爭狀況調查評估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據。對外賣平臺服務行業開展反壟斷市場調查,正是對法定職責的精準落地。通過系統調查外賣平臺行業市場結構、平臺行為、平臺規則、行業生態等影響競爭的關鍵因素,形成全面、權威的市場競爭狀況評估報告,為反壟斷監管提供堅實的事實依據與數據支撐。同時,評估過程本身也是對經營主體競爭行為的合規指引,有助于明確平臺經營者的行為邊界,穩定市場預期,實現“監管有依據、企業有遵循”的良性互動。
其次,對外賣平臺服務行業開展市場競爭狀況調查評估是完善平臺經濟反壟斷常態化監管的具體舉措。目前,我國外賣平臺服務行業“內卷式”競爭加劇、各方高度關注。外賣領域形成不卷質量卷價格、不拼服務拼補貼的非理性競爭生態。在此情境下,先行組織開展行業競爭狀況調查評估,恰恰是一種既能回應社會關切、又能穿透復雜市場行為本質的適配性監管路徑。它既不替代后續可能的法律行動,又能為是否啟動進一步監管執法措施、怎樣優化行業競爭政策提供扎實的依據,從而在行業競爭風險初顯時,以評估先行的方式履行反壟斷監管的預防與規范職能。
最后,開展市場競爭狀況調查評估是域外反壟斷司法轄區的常用做法。借鑒美國、歐盟、英國、澳大利亞、日本等反壟斷司法轄區的實踐,在壟斷風險初顯、社會高度關注的領域,普遍建立起以市場競爭狀況評估為核心的非執法性監管工具。其成果通常以公開報告形式發布,旨在揭示潛在競爭瓶頸、表達監管關注、引導企業主動合規,并通過凝聚社會共識為后續政策制定或針對性執法提供依據。這一做法也代表了全球反壟斷監管范式的重要發展,即從側重于事后處罰向強化事前、事中預防性干預延伸,以實現更靈活、更具適應性的秩序規范效果。
綜上所述,面對外賣平臺服務行業由“補貼大戰”引發的競爭隱憂與商家困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賦予的行業競爭狀況調查評估機制為依托,開展針對外賣平臺服務行業的系統性調查與研究,是當前階段最具適應性、建設性與前瞻性的監管回應。這一路徑與國際普遍采用的“預防性監管”趨勢相契合,有利于及時識別風險、引導合規、凝聚共識,為后續可能需要的梯次化治理措施奠定扎實基礎。因此,推進外賣平臺服務行業市場競爭狀況調查評估,不僅是對平臺經濟競爭生態的“全面體檢”,更是推動形成政府監管、平臺自律、商家協同、社會監督多元共治格局的關鍵一步,有助于在動態發展中持續鞏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平臺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
(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副組長 時建中)
來源網址:https://www.samr.gov.cn/xw/mtjj/art/2026/art_23c656b3b3b54e9f918530d710941de4.html